
容百科技攤上大事了!
1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的“證監會要聞”一欄發布一則重要新聞:證監會對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誤導性陳述立案調查。
具體如下:
2026年1月14日,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容百科技)披露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涉嫌誤導性陳述。近日,我會已對容百科技立案調查。下一步,將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依法處理,切實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字越少,事越大。

中國證監會官網
01被立案調查后,容百科技決定讓董秘背鍋!
1月18日晚間,容百科技發布了兩則公告,除了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以外,還發布了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
容百科技稱:
本次日常經營重大合同公告,由公司鐵鋰事業部在協議擬定期間向董事會秘書報告,并同步報告了協議簽批進度,公司證券部接到董事會秘書通知后編制了 公告內容,經董事會秘書審查,并組織臨時公告披露工作,但是未報董事長簽發。
協議未約定采購金額,“1200億元合同總金額”是公司估算得出,最終實際銷售規模需根據實際訂單簽訂時的原材料價格以及數量確定,銷售金額具有不確定性。原公告對合同總金額表述不嚴謹。
容百科技的大概意思是,公司董事長對這次事件并不知情,至少是沒審批簽發。那言外之意是不是,即便捅了天大婁子(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也是董秘負責。這事如果在公告前能讓容百科技董事長白厚善審批一下,估計就不會簽發、發生連夜被交易問詢這種事了。
這應該是容百科技1200億大單公告之后的又一次騷操作了,即使在趕碳號這種對信披比較外行的人眼中,也是不專業,不合規,也不合理。
首先,容百科技董秘即使想背這個鍋,也背不動。
根據《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容百科技自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秘是信息披露的直接執行者,負責公告的編制、流程推進,但需對董事長負責;董事長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4.1.4 條明確:“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應當對公司臨時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無論是否直接簽發,均需對最終披露信息的合規性負責。
第二,從公司流程看,容百科技上述解釋,恰恰證明了公司治理有嚴重問題。
容百科技制度明確規定,臨時公告需經 “董事會秘書審查→董事長簽發”,這是法定流程的延伸,而不是一個可選項——特別是這種涉及 “1200億元合同”可能顯著影響股價的重大信息。這種大事,董事長居然不過問題,帶頭違反公司制度,容百科技的公司治理堪憂!
第三,從常理看,董事長不知情,這事不合邏輯。
容百科技稱 “公告未報董事長簽發”,這一陳述本身是對 “流程事實” 的披露,但千億級合同公告的審批流程,公司董秘無權力、也無理由單獨決定不送董事長簽發,本質是公司層面流程失控。
另外,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監管規則。根據《證券法》第 68 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需 “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董事長作為最高負責人,即使未直接簽發,也需對 “公告內容不嚴謹、風險提示不足” 承擔領導責任與最終責任,不能以 “未參與審批” 為由免責。
不過,容百科技董事長已經不是第一次在信披上出問題了。
2021年容百科技董事長白厚善曾因 “在小范圍投資者交流會泄露未披露信息” 被上交所通報批評,當時監管已明確 “董事長對信披公平性負有核心責任”,本次事件屬于再犯。
所以,趕碳號認為容百科技的這一系列操作堪稱 “業余”,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一是流程上的低級疏漏:千億級合同公告——相當于公司2025年營收的13 倍,竟能跳過董事長簽發環節,不符合 “重大信息分級審批” 的基本邏輯 ,公司流程制度和內控形同虛設;
二是事后轉嫁責任:將合規問題直接歸咎于 “董秘未送簽”,而非反思 “為何流程能被跳過”、“為何內容未審核充分”,暴露公司對信披責任的認知嚴重不足!
當然,容百科技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不等于違法——雖然這么多年下來被立案調查、但沒查出問題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趕碳號還真了解了下,最近五年因信息披露違規被立案的上市公司中,約5%的案件最終未查出大問題或因為輕微不予處罰。我們相信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將會給出答案。
02寧德時代,還有哪些磷酸鐵鋰大單?

通過容百科技的問詢函回復,我們發現,倒不是寧德時代的大單完全子虛烏有,而是容百科技這個”豬隊友“實在太業余了。
下面說回今天文章的主角——寧德時代。
公開資料顯示:容百科技是鋰電池與鈉離子電池正極材料及多元前驅體供應商。容百科技目前只6萬噸磷酸鐵鋰產線,已披露擁有的建成磷酸鐵鋰產能與本次協議預計供應的產量相差甚遠。因此,交易所連夜發放問詢函,質疑容百科技大額合同履約能力。容百科技被迫緊急停牌,1月19日復牌后暴跌11.16%。
但是,投資者忽略了寧德時代在同一時間的另外一則重要消息:
寧德時代戰略入股富臨精工獲12%股份,計劃3年擬向富臨精工采購300萬噸磷酸鐵鋰。
僅僅在一天之內,寧德時代就綁定了605萬噸磷酸鐵鋰產能。考慮到富臨精工的主要產品是高壓實密度磷酸鐵鋰,產品偏高端,寧德時代對富臨精工的采購期是3年,因此也可以說,寧德時代給到富臨精工的訂單更大!
但是,寧王的愛不只給了容百科技、富臨精工這兩個新秀……趕碳號統計了一下,現在寧德時代至少已經鎖定了800萬噸磷酸鐵鋰。
未來這幾年,磷酸鐵鋰真的如此緊缺、以至于寧德時代這樣的行業龍頭必須鎖定產能嗎?還是其另有圖謀?
除了容百科技、富臨精工外,寧德時代也沒有放棄老客戶,雨露均沾,瘋狂下單!
{jz:field.toptypename/}2025年5月,萬潤新能公告:2025年5月至2030年預計對寧德時代的總供貨量約132.31萬噸。寧德時代承諾,2025-2030年期間每月度采購量不低于公司承諾量的80%,每年的月度交付計劃雙方于前一年10月1日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簡單算下來,寧德時代僅通過容百科技、富臨精工、萬潤新能3家企業就已經鎖定了737.31萬噸的磷酸鐵鋰。但是,這還不是全部。
寧德時代在扶持容百科技、富臨精工之前,就已經和湖南裕能、德方納米等有深入合作。
現在,寧德時代是湖南裕能的第三大股東。湖南裕能磷酸鹽正極材料出貨量自2020年以來穩居全球第一,寧德時代也是其第一大客戶。他們之間具體銷售額暫時未披露,但是根據湖南裕能關聯交易計劃,2025年預計向寧德時代及其子公司銷售磷酸鐵鋰等,金額≤180.82 億元。
因為股權關系的存在,以及湖南裕能在市場上的地位,未來寧德時代不可能不繼續向其采購磷酸鐵鋰。

趕碳號根據公開信息整理
此外,寧德時代與德方納米之間不僅存在長期的磷酸鐵鋰供應關系,還通過成立合資公司、聯合投資項目等方式,共同持股曲靖市麟鐵科技有限公司(德方納米持股60%,寧德時代持股40%),并共同向其增資以滿足項目建設需求。
趕碳號僅統計了近一年、上市公司披露的與寧德時代的訂單,早期、非知名企業沒有統計。
寧德時代在市場上對磷酸鐵鋰的鎖單量,或許有近千萬噸!按5.5萬元/噸的平均市場價計算,寧德時代的鎖定的大單價值已超5000億!
03寧德時代的大餅
寧德時代的鎖單量,是一個什么概念呢。我們還是通過一組數據來說明問題。
2025 年全球磷酸鐵鋰(LFP)正極材料產量、銷量及消耗量合并簡表

注:2025年正極材料市場情況,莊閑和游戲app數據以SMM2026年1月回顧統計(行業權威)為核心參考,消耗量結構基于終端電池產量推算,與實際需求高度一致。
(1)2025年,全球生產了377萬噸,寧德時代一家企業目前的鎖單量,大約是2025年全球總產量的兩到三倍!
(2)根據2025年最新的行業數據,寧德時代在磷酸鐵鋰電池市場(中國國內)的占有率約為35%-37%,穩居行業第一。粗略估計,寧德時代2025年對磷酸鐵的消耗量,在100萬噸左右。寧德時代的鎖單量,是其2025年消耗量的10倍!
(3)SMM預測,未來三年全球磷酸鐵鋰產量分別為560-580萬噸、784-812 萬噸、1019-1056萬噸。寧德時代鎖定的大單,相當于2028年全球全年的產量。

結合上述數據,大家覺得寧德時代給新老供應商們的訂單,算不算是天量呢?
不管怎么說,有寧德時代的大訂單在手,正極材料企業就必須擼起袖子加油干了。
寧德時代對富臨精工的支持是肉眼可見的。
2025年9月,富臨精工、寧德時代宣布擬共同對江西升華增資擴股。其中,富臨精工、寧德時代擬分別增資10.00億元和25.63億元。現在該計劃終止。
2026年1月13日晚間,富臨精工披露公告,公司擬以13.62元/股價格向寧德時代定向發行股票,寧德時代擬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全額認購,寧德時代持股比例將達到12%。此次發行股票數量為2.33億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1.75億元,募投項目就包括年產50萬噸高端儲能用磷酸鐵鋰項目。
容百科技主業是前驅體材料,現在為了履行與寧德時代的合同,容百科技勢必要梭哈磷酸鐵鋰正極材料。
交易所質疑其履約能力,容百科技除了要說明擬建、在建產能、收購計劃、資金儲備及戰略規劃,或也需要說明寧德時代將會給多少幫助吧;寧德時代若是違約,又將會付出什么代價吧。
畢竟,寧德時代已經通過股權的形式扶持了湖南裕能、德方納米,正在扶持富臨精工,若是扶持容百科技也屬正常。若有寧王做靠山,容百科技估計是不用愁了。
關于違約責任,交易所向容百科技提出,補充披露協議約定的雙方強制性義務及具體違約責任,如觸發相關違 約責任對公司預計影響。
公司的回復再次震驚到了趕碳號:1200億的大單,違約金竟然只要區區500萬元:
甲乙雙方未依本協議規定履行任何強制性義務,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單項或單次人民幣500萬元(若多次或多項違約, 則違約金將累加)。如前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遭受的損害,無論本協議終止與否,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 若發生上述違約,單次違約金為500萬元,對公司日常經營影響不大。
04聞到了當年光伏大擴產的味道
如果寧德時代對未來的市場需求判斷失誤了,誰將會為這個錯誤買單呢?
寧德時代以行業龍頭地位影響、撬動全行業資源的事,以前不是沒干過——鋰礦返利在事后被證明就像一個圈套,好在當時簽約的企業并不多。
寧德時代瘋狂鎖單,這會給市場形成一種認識:未來磷酸鐵鋰將的市場空間非常大,或出現需求緊張局面。趕碳號聞到了一絲熟悉的味道——這一輪光伏大擴產,當時何嘗不是如此?
其實,寧德時代一直在向市場傳遞這樣的信號。
據媒體披露,2025年12月28日寧德時代供應商大會透露產能規劃,公司提出“3年2倍、5年3倍”的激進目標,更披露2026年產能將直接沖刺1354GWh,年內第二輪擴產規模就達400-500GWh,到2030年整體產能更是劍指3.0TWh。
這則消息,趕碳號并不能確認真偽。不過,今天再回看時,這篇文章的鏈接已經被刪除了。
若是真如以上的判斷,那么現在鎖定的磷酸鐵鋰產能,肯定就是越多越安全了。但是,鋰電行業真的能夠重回高增長軌道了嗎?現在,的確是產業鏈快速擴張的最好時機嗎?
其實,對于未來市場趨勢是存在分歧的。鋰電行業觸底反彈是事實,但是行業內卷也是事實。
不少企業為了搶占市場,不計成本、肆意壓價。在下游需求旺盛、鋰電回暖之際,立刻上馬新產能,準備開卷。行業主管部門已經注意到,并連續舉行鋰電行業的反內卷工作會議。
2025年11月28日,工信部召集寧德時代等多家電池企業、儲能企業以及容百科技等多家材料企業舉行座談會,明確產業 “反內卷” 主線,要求依法治理非理性競爭。
2026年1月7日,工信部聯合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舉行反內卷工作會議,部署20條措施,包括產能監測預警、價格執法、質量監督、打擊侵權,嚴控地方盲目招商與重復建設,推動優質優價秩序。
但是,若未來市場的確高速增長,以容百科技為例,企業有這么大的訂單,不擴產幾乎是不可能的。
現在,市場中已經出現“鎖單潮”。除寧德時代之外,儲能新勢力——楚能新能源也向龍蟠科技下達了天量訂單:自2025年至2030年期間,龍蟠科技合計向楚能新能源銷售130萬噸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產品。
很多鋰電企業,他們就一口認定,未來是一個浩瀚的藍海,現在不擴產,就是不尊重市場,擴產有理。如他們所述、所盼,固然好。但是,如果他們判斷嚴重偏離事實呢?現在擴產的磷酸鐵未來會不會過剩、重蹈今天多晶硅行業的覆轍呢?
兩者唯一的不同之處在于,當年多晶硅大擴產時,很多光伏人都知道未來多晶硅一定是過剩的。但是,現在寧德時代這樣的行業巨頭帶頭鎖定天量訂單,其他鋰電人就開始懷疑自己的判斷了,現在或許只有跟隨寧德時代才是正確的。
但是,如果寧德時代判斷錯了、下游產能嚴重過剩了,寧德時代又能給到供應商們什么樣的保障呢?抑或是,坐看供應商展開激烈的價格戰,而自己可以坐享漁翁之利呢?
果真如此,這樣一個寧德時代,與那個主動維護價格體系、抵制鋰電內卷的寧德時代真是判若兩人了。
最后說句題外話,前不久市場中有傳聞寧德時代或將并購華為數字能源。此事如果為真,會否觸及最近大家關心的反壟斷,這需要專業人士進行判斷。
趕碳號更關心的是,若該傳聞屬實并落地,一個超級巨無霸將誕生——其業務橫跨整個鋰電上下游所有環節與新能源終端場景,實現“原材料-核心部件-系統集成-終端應用” 完整貫通,其規模與產業滲透力,莫說是在新能源行業,就是在其它行業也不多見。
這樣一個超級巨無霸,究竟會依托其產業鏈整合能力帶動行業標準升級、協同降本,成為中小企業創造為其配套機會的“行業之福”呢,還是會因市場份額高度集中、競爭格局失衡,擠壓中小玩家生存空間、成為削弱行業創新活力的“行業之禍”呢?我們保持關注。